大家纷纷举手,有人说是不在意他人目光,有人说是做自己,也有人说是脱离原生家庭的束缚。说着说着,话题有点绕圈,甚至有点偏题。
有些人语速太快,有些人说话太大声,有些观点听起来像是文段背诵。
叶愉舒喝了一口椰青美式,杯口的冰块撞出一声轻响,她仍没开口。
直到那轮热议结束,在片刻的安静下,她才慢条斯理地说:
「我觉得——那个勇气,其实不是对抗别人,而是承认自己没那麽重要。」
空气顿了一秒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桌上的几个人对视了一下,有人轻轻点头,有人若有所思。
坐在对面的男生,穿着灰sE衣领的白sEPOLO衫,戴着黑框眼镜,他停下翻页的手,抬头看了她一眼,清澈的眼神从镜片透出。
他没说话,看了她一会儿,像是在思考什麽似的,然後低下头继续翻书。
叶愉舒没理他,只是微微低头在笔记本上补了两个小字:「第七次」。
这不是她第一次说出这句话。更准确地说,这句话最早不是为了讨论会准备的,而是她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。
她从不在公开场合朗读自己的作品,但她会把其中一些句子藏进日常言语里。
她合上笔记本,喝完最後一口椰青美式,活动进行到一半,她选择安静地旁听。
直到活动结束,她才起身。
有些声音,她不回应,也不解释。
因为她知道,真正被记住的,不是说得最大声的话语,而是在空白中留下余韵字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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